一位消费者在装修公司接受服务时,因贴壁纸前需要刷一层基膜,双方合同约定使用德国某品牌原产基膜。公司在购买了材料后,消费者还验了货,确保无误。但实际刷膜时,公司却“偷换”了材料,使用了广东生产的基膜。消费者要求重刷,公司虽认可有过错,但以墙面无法重复刷膜为由拒绝。后经工商所调解,该公司为消费者退了该项目费用。
12315人员指出,消费者投诉装修公司不履行合同,主要表现在拖延完工;擅自终止合同;使用装饰材料的品牌、样式与合同不符等问题。因此提醒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时,首先要选择正规的公司;针对施工中所用材料,可从品牌、型号、数量等方面进行约定;并约定保修期限,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赔偿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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